[国内新闻] 13岁女孩早恋同居男友被控强奸 被解救后不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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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回去,我愿意留在这里和张强过日子。”与19岁男友同居5天后,13岁女孩刘丽被公安机关解救,但是刘丽表示不愿意走。

正在读初中的刘丽两年前通过上网认识了19岁的张强。熟识后,二人开始以夫妻相称。为了追求“美好生活”,今年6月份,刘丽竟然住到张强家,二人发生性关系。

日前,张强因涉嫌强奸罪被沧州河间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13岁女孩与男友同居

13岁的刘丽在案发时仍是一名初二的学生。她通过上网认识了张强,二人经常打电话或上网聊天。熟识后,二人就以夫妻相称。

今年6月初,刘丽打电话让张强去内蒙古接她。第二天二人一起乘火车回到沧州河间张强家。

“我怕别人笑话我太小,才故意说大岁数。”到张强家后,刘丽只对张强说了自己的真实年龄,对外人她一直说自己18岁。“我俩同居并发生了两三次性关系。”张强说。

女孩称自愿 男友被控强奸

“张强还劝我和家里人联系一下。”刘丽称,她没有告诉大伯和学校,想过几天再和家里人联系。而大伯发现其失踪后,到公安机关报案并于6月24日在张强家找到刘丽。

“今天中午我大伯要带我回去。我还是想留在这里和张强过日子。”刘丽一再强调她都是自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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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明知其不满14岁而发生性关系,就定为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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