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新闻] 供销总社处长挪用4亿公款受审 创"小官大贪"纪录

您是本帖的第6633个浏览者


核心提示:9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财会部预算处处长挪用公款案开审,该处长挪用3.96亿余元,创下了“小官大贪”的新纪录。他表示主要想在单位“出人头地”,并希望借助该开发商的海外关系和社会关系,促成自己孩子留学等一系列问题。



中新社北京9月6日电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财会部预算处处长刘林祥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将公款3.96亿余元先后借给北京某企业集团用于经营。据悉,该处长创下了“小官大贪”的新纪录。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林祥于2001年12月至2004年7月期间,利用担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财会部预算处处长,负责管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财会部预算处、财务处、结算中心工作的职务便利,私自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结算中心的名义,与北京某企业集团签订借款《协议书》,采取不记账及伪造银行对账单、资金报表的手段,先后将其管理的公款共计人民币3.96亿余元借给北京某企业集团及其关联企业。
对于检察机关的指控,刘林祥表示认可。他当庭表示,之所以做这些事,主要是为了体现自己的业务能力,想在单位“出人头地”。此外,他还希望借助该开发商的海外关系和社会关系,促成自己孩子留学等一系列“能人”才可以解决的问题。
据了解,刘林祥于2001年到2004年期间,在没有向领导汇报借款事宜的情况下,私自将3.96亿公款分27次划拨了投资经营酒店和房地产的梁某。借贷双方只约定了“所借款额不能从事违法事宜”,但对借款的限额和还款时间均没作出明确约定。

刘林祥交代,他之所以如此放心大胆地借款,主要是因为公司支票管理存在漏洞,公司的财务支取没有任何人监管,一年才结账一次。刘林祥说,在他可以支配的几个公款账户中,没有严格的财务制度和规定。
案发后,刘林祥将全部公款退还。检方认为,刘林祥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且数额巨大,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桃河家园论坛 - 帖子版权1、本主题所有言论和图片纯属会员个人意见,与本论坛立场无关
2、本站所有主题由该帖子作者发表,该帖子作者与桃河家园论坛享有帖子相关版权
3、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转载或引用本文时必须同时征得该帖子作者和桃河家园论坛的同意
4、帖子作者须承担一切因本文发表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本帖部分内容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如本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
7、桃河家园论坛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贴者而删除本文

站长推荐 关闭


论坛金币兑换实物礼品已经开启!

桃河论坛已开启论坛金币兑换实物礼品,金币获得方法请点击查看. 欢迎大家加入桃河网QQ群号:55142708


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