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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虽然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对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做了大量工作,但随着农民工人数的逐年增长,侵害农民工权益现象还是时有发生。特别在建筑领域除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发生外,农民工权益侵害最严重的就是事故伤害。
在建筑市场的大环境下,建筑工程层层分包、转包的情况屡见不鲜,有的甚至将工程违规发包给没有任何施工资质更无用工资格的“包工头”,而这些“包工头”往往为完成某项工程私自招用农民工。由于农民工缺乏相关法律知识,有的甚至连自己为谁干活都不清楚,所以多数农民工在权益受损后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目前,在建筑行业,农民工发生事故伤害而得不到工伤赔偿的大有人在,原因自然有多种,除了与农民工本身维权意识差有很大关系外,还与工程层层分包转包,发生工伤事故后各方互相推诿责任有关,这也成了劳动者维权过程中最大的绊脚石。最近,农民工小武就遇上了工伤赔偿难的闹心事。
■事件回放
农民工小武来自山西临县,家中有年迈的父母和患病的妻子,还有三个年幼的孩子,最大的刚刚7岁。
8月4日,小武跟随几个老乡一起来到我市平定县的一个工地从事抹灰工的工作。8月7日上午10点多,小武正在平定森宇公司东门小区1号楼的阁楼上工作,谁知脚下一滑,小武从1米多高的架子上摔了下来,碰到架板上。摔下来的小武无大的外伤,只是感到腹部疼痛,就先回到宿舍休息,但由于疼痛越来越剧烈,小武急忙捂着肚子来到平定县人民医院,经B超等检查后,确定为脾破裂、一根肋骨断裂。陪同小武一同赶往医院的工友立即帮助他办理了住院手续,工友代替小武的家人在手术通知书上签字后,医院为小武实施手术,摘除了已经破裂的脾。
■“1+1”法律援助
8月16日上午,小武的家人在多个部门寻求帮助,最后找到了设在平定县司法局二层“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刘新东的办公室。在这里,小武的家人向刘新东律师讲述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刘新东听后,当即决定进行法律援助,并在当天就开始了取证等调查工作。在对事发现场的几位工友的调查中,刘新东发现,小武虽然没有签订过任何劳动用工合同,但与用工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且有工友看到小武在劳动过程中从架子上摔下,并有工友陪同其去医院,有工友代替其家人签字手术。但当问及他们是给谁干活时,谁都说不清楚,并且由于刚进入工地工作这些农民工都未领过工资。
为了弄清楚小武究竟和谁存在劳动关系,刘新东跑相关建设管理部门、跑工地,最终在平定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他确定了这一工程的建设单位为山西森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即发包人;施工单位为河南省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即承包人,还看到了公司为施工人员上保险后的投保单。然而经过进一步的了解发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又将部分工程转包给了董某,董某又转包给了卢某。经过多方联系,刘新东找到了发包、分包、转包单位的责任人,与其协商解决小武工伤赔偿的问题。在数次调解过程中,刘新东站在权衡双方利益的角度上,让当事人都清楚了解了纠纷的真相和其利益所在,希望能够最大限度地维护小武的利益并化解纷争。8月31日下午,双方达成了调解,小武获得了相应赔偿。
■律师说法
随着小武事故伤害事件的逐步明朗,作为我市惟一的“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刘新东说:“做耐心细致的说服疏导工作,特别注意把专业的法律知识转化为有理有据的调解方式,帮助当事人理性处理问题,能够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案件的有效调解与诉讼、判决相比,具备明显的和谐性、快捷性、自主性和有效性。小武的案子是我参加1+1以来接手的第三件案子,小武躺在病床上虽然只能对我说‘谢谢’,但这句‘谢谢’背后那沉甸甸的信任与感激却是我能感受到的。1+1行动充分体现了人间真情,体现了社会温暖,体现了法治阳光,体现了律师的时代风貌。现在越来越多的人申请法律援助并指定要我为其办理案件,他们认为我是无私的、是值得信赖的,我虽然很辛苦,但感到欣慰。”
通过这个个案,刘新东律师提醒广大农民工,在受到伤害时一定要提高法律意识,因为现在很多用工形式仍是通过介绍,在农村很多是跟着同一个村的村民,或者熟人出来打工,一旦发生事故,就只想到找自己的介绍人,而法律上往往介绍人不是责任承担主体,所以农民工要到有用工资质的单位去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是在包工头手下干活,一定要弄清是谁把工程发包给了包工头,弄清这个单位的名称等情况,这样一旦在干活时受伤或权益受到侵害时,就可以拿起法律武器要求与具备用工资质的单位确认存在劳动关系,进而在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方面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刘新东表示,保护农民工利益不仅是一句口号,而更应该成为全社会关注的问题,建立起有效机制,建设工程主管单位、建筑单位都要重视对农民工权益的保护,把好自己的责任关。希望通过这起农民工维权事件能进一步引起全社会对农民工的关注,引起全社会的反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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