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新闻] 李一“养生班”漏税被罚 请辞重庆政协委员等职务

您是本帖的第8698个浏览者


华龙网8月28日23:10讯 在继8月17日华龙网记者专访北碚区民宗局负责人后,近日,为进一步了解对李一有关问题的调查处理,华龙网记者再次采访了北碚区民宗局负责人。
问:关于缙云山国学院办班收费问题,请问现在的调查结果是怎样的?
答: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要首先感谢媒体的监督和支持。这个事情发生后,我们立即组织有关单位对媒体的相关质疑进行了调查,8月17日我已将初步调查结果告诉大家。今天,借此机会,将李一相关问题的进一步调查处理情况介绍给大家。
缙云山国学院是经北碚区民政部门批准注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其收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收费标准由缙云山国学院自主确定或与委托人协商确定,但应在当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并申报纳税。据调查,缙云山国学院并没有在北碚区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也没有申报纳税。对这一问题,北碚区税务部门将根据税收征管法及相关规定,责令缙云山国学院限期补交相关税费,依法加收滞纳金,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问:前期初步调查已认定李一存在虚假宣传,请问怎么处理?
答:李一涉嫌虚假宣传是属实的,我们已责成李一进行纠正。目前,绍龙观已删除了自办网站上的不实内容,拆除了绍龙观内有不实内容的宣传栏和宣传牌,查封了《绍龙观简介》等宣传资料。我们已责令绍龙观进一步清理和整改。
问:关于李一涉及“三金三乱”资金合作修庙的相关问题,请问将如何处理?
答:这个问题上次我已作了简要介绍。据我们向大渡口区法院进一步了解:2002年该院在关于大渡口区乡企公司与重庆润达公司借款合同案件执行过程中,查明润达公司无资产可供执行,但部分借款用于了李军(李一)任会长的北碚区保护道教文化促进会修建绍龙观。2002年6月,李军(李一)以北碚区保护道教文化促进会名义出具了担保书,2005年5月,李军(李一)又以绍龙观管委会名义出具了还款计划,先后还款19万元。目前,大渡口区法院已再次启动财产调查程序,将根据调查结果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北碚区民宗局也将根据法院的裁定,敦促绍龙观管委会偿还欠款。
问:有媒体质疑李一可能存在非法行医问题,请问你们的调查情况是怎样的?
答:北碚区卫生部门针对这一问题进行了专门的调查,目前没有发现绍龙观非法行医的证据,也没有接到对李一及绍龙观非法行医的举报。我们欢迎社会监督,若确有非法行医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处理。
问:据传李一将辞去中国道教协会副会长等相关职务,请问是否属实?
答:我们获悉:李军(李一)已向中国道教协会、重庆市道教协会、北碚区道教协会、缙云山道教协会提出了辞去相关职务的申请。目前,中国道教协会已召开八届理事会第三次会长会议,同意接受李军(李一)辞去中国道教协会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养生委员会主任职务,并决定适时召开中国道协八届二次理事会议通过;重庆市道教协会已同意李军(李一)辞去重庆市道教协会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职务;北碚区道教协会和缙云山道教协会已同意李军(李一)辞去北碚区道教协会、缙云山道教协会会长、常务理事、理事职务,同时同意李军(李一)辞去绍龙观住持和管委会主任职务。另外,李军(李一)还提出了辞去第三届重庆市政协委员的申请,将按相关程序办理

桃河家园论坛 - 帖子版权1、本主题所有言论和图片纯属会员个人意见,与本论坛立场无关
2、本站所有主题由该帖子作者发表,该帖子作者与桃河家园论坛享有帖子相关版权
3、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转载或引用本文时必须同时征得该帖子作者和桃河家园论坛的同意
4、帖子作者须承担一切因本文发表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本帖部分内容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如本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
7、桃河家园论坛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贴者而删除本文

站长推荐 关闭


论坛金币兑换实物礼品已经开启!

桃河论坛已开启论坛金币兑换实物礼品,金币获得方法请点击查看. 欢迎大家加入桃河网QQ群号:55142708


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