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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新闻]
过期药品回收“和者寡” 企业唱着公益“独角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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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惊雷终结者
时间:
2010-9-2 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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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药品回收“和者寡” 企业唱着公益“独角戏”
近年来,“看病难、买药贵”一直是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而随着社会医疗保障制度的逐步完善,药品消费的不理智行为使得过期药品在越来越多的家庭中出现,不仅造成浪费,而且存在安全隐患、污染环境。
一项权威调查表明:我国约有近8成的家庭存有备用药品,其中30%~40%的药品超过有效期,且绝大多数的家庭没有定期清理的习惯。家庭过期药品,增加了公众的用药风险,成为家庭“小炸弹”;如果随意丢弃,还将对环境造成污染,已被明确列入《国家危险废物目录》;更为严重的是,大量家庭,主要是城市家庭的过期药品,如果得不到有效管理,一旦流入不法商贩或不法医疗机构之手,将给社会带来难以预计的可怕后果。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科学、有效地回收家庭过期药品,成为了不可回避的社会问题。
小药箱的大问题 多数家庭存有过期药 8月27日,家住河边街的李晓丽在整理药箱时发现有很多过期药品,而对这些过期药品如何进行处置却让她犯了难。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同李晓丽一样,我市大部分家庭的小药箱中都有过期药,而这些过期药品种多样,过期的原因也很多。有的市民是因为去医院看病时,医生开了过量的药没吃完;有的则是因为在药店购买的药品服用后不管用便将之废弃;有的市民是备用药过多导致药品过期。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市场安全监管科科长王淑丽说:“绝大多数家庭是由于用药时消费不理智而造成了药品过期。”
家住日潭小区的陈明患有过敏性鼻炎,为了治好病到处求医问药,他去年到北京看病时带回来许多药品,吃了一个月后发现效果不是很好,于是就放起来再没吃,现在已经全部过期了。
“家中的过期药主要是一些常用药,往往是一瓶没有用完病就好了,那些剩余的药只能‘自然’过期了。”家住北苑小区的李乐说,“再有就是,父母亲一碰到药店搞活动,总会买回一大堆备用药,有的根本就用不上,每次整理药箱都会有一些过期的。”
那么,如何避免家庭小药箱的药品过期?
市吉祥大药房药师杨友信建议:市民在购买药品时应该有所规划,尤其是在数量上,购买时尽量买近期生产的药。购买某种长期用药时,先要少量购买,在确定有效后,再分批次陆续购买。存放药品时要把标签、说明书跟药品放在一起,打开后不要随便丢失。另外最好半年检查一次家庭小药箱,接近失效期的首先使用,如有过期的药品要另外放置。
随意丢弃过期药 埋下安全隐患多多 过期药品,因药品成分发生反应,毒性增加,增大了不安全性,误服误用过期药品轻则无效,延误病情,重则导致各种中毒危及生命。
有的市民舍不得扔掉过期药,和没过期的药一起放在小药箱里,导致了误服。“都怪我太粗心,没有注意到药品过期,更没有意识到过期药品的危害性。”市民吴真就曾误将过期药品给患重感冒的父亲服用,导致高龄父亲昏迷不醒。好在只是虚惊一场,经过抢救,吴真的父亲身体并无大碍。事后,整理了一下药箱,吴真发现“药箱里过期的药品还真不少,甚至有些过期多年的注射液、片剂已经浑浊,一些片剂已经长了斑点”。为了不使家人再误服,她将过期药品清理了出来。
“除了有效成分含量降低,药品发挥不出原有药效外,过期药品甚至会发生化学成分的改变,对人体产生损害,有的过期药还容易引发过敏和休克。”阳煤集团第三医院院长段宝山说,“一些家庭因为不注意过期药的存放,导致小孩子误食的事件也出现过,还有的家庭老人眼睛不好,在用药时也不注意,服用了过期药所造成的不良后果也较为严重。”
如果把过期药随意丢弃,又会对环境造成污染。杨友信介绍,过期药品属于化学物品,市民如果将过期药品随生活垃圾一起丢弃,将会对人体和环境造成伤害以及污染。药品过期后发生化学反应会带来一些不可知的危害,一些特殊性质的药品,如青霉素等散发到空气中,可能造成过敏,而对于自然环境来说药品中的毒素将会对水源造成污染。
据了解,过期药是土壤和水体的污染源。以一个人口1000万的城市计算,假如300万户家庭每户每年产生500克过期失效药品,则一年中要丢弃150万公斤废弃药,若处置不当对环境危害之大,令人咋舌。
还有一些市民为了“挽回损失”,将过期药卖给了路边回收过期药的药贩子,从而扰乱正常的药品市场秩序,给社会埋下安全隐患。“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药品流通应该是由合法的生产企业进入合法的批发单位,再流向正规合法的零售企业,各个环节涉及的部门都须具备相关资质。”王淑丽说,“这种路边立个牌子、贴个小广告就进行药品回收,并再次销售的做法属于违规行为。”
据业内人士介绍,回收来的药品绕上一圈后还是会回到市场,回收药品一般难以进入管理相对规范的城市药品市场和医院,只有在农村地区和小型个体诊所寻找市场,而江湖医生和私人小诊所在配药时经常是一大把散装的药片,患者根本无法辨别药品的厂家和保质期,这就为回收药品重新进入市场流通提供了便利通道,最终坑害的还是患者。
两家企业公益回收过期药负担重期待社会共同关注 如何科学地处置过期药品,已成为很多家庭和全社会面临的问题。
“近年来,过期药品问题一直受到各界关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在打造‘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中也不断强调过期药品问题,但街头回收过期药品的小贩依然猖獗,消费者的用药安全遭受极大的威胁。”广州白云山和黄中药有限公司阳泉区经营经理郭庆刚说,“在这一社会背景下,同时随着与华人首富李嘉诚先生旗下的和记黄埔集团的联姻,作为国内知名的现代中药先锋企业,白云山和黄中药提出秉承‘公民白云山’的企业宗旨,以企业责任意识扛起社会责任,于2005年3月公司大胆创新,全球首创地提出‘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免费回收)机制’。”
作为社会公益事业,广州白云山和黄中药有限公司承诺对家庭过期药品免费更换成该公司的药品,并将更换回的过期药品在各级药监部门的监督下统一销毁。他们设立“永不过期药店”,并全国首创地将每年的3月13日、8月13日定为“中国家庭过期药品免费更换日”。每年的3月13日、8月13日、每周六、日,按照凡该公司产品1:1、非该公司药品2:1的比例免费为消费者更换新药,并发放“消费补贴券”。
目前,广州白云山和黄中药有限公司在我市授权的免费换药、发放“消费补贴券”的药店为:阳光百姓大药房、康源大药房、三利大药房、滋生堂大药房、德胜大药房、金象大药房、康久大药房、平阳大药房、顺心大药房、东升大药房、华康大药房、百草大药房、盂县妇女儿童医院。
家里有过期药拿到白云山和黄中药的“永不过期”药店进行免费更换,已渐渐被不少市民接受———2008年至今,白云山和黄中药有限公司在我市已回收价值约20万元的过期药品。
吉祥大药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也连续数年不间断开展有偿回收家庭过期药品活动,深入社区宣传正确用药的理念,清理居民家中的过期药品,共回收价值10多万元的过期家庭药品。市民张华就是活动的受益者之一,她用“溶栓胶囊”兑换了洗衣粉和纸巾。在活动中,他们除了向市民有偿回收家庭过期药品外,还出动了宣传车,在我市三区两县范围发放了宣传资料10余万份,让更多的居民了解和熟悉了过期药品回收的途径;药房配备了专门的药剂师,解答市民关于用药方面的咨询,指导市民安全用药。
“我们对这两家企业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的登记、储存、运输、销毁的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使回收的过期药品不再流入市场,确保市民用药安全。”王淑丽说。
企业回收家庭过期药品的公益行为受到了市民的欢迎,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企业“孤军奋战”势单力薄、活动的覆盖面窄等,还面临着成本、费用高的尴尬困境。“我们感觉有些吃不消。”吉祥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经理王瑞虎说:“希望社会各界能够加大对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的关注和支持力度,营造氛围,形成合力,形成常态、长效机制。”
福建采取“四保障”建立药品回收机制 近年来福建探索建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机制,逐步在全省城乡设立了一批“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对过期药品进行回收、销毁处理。
据介绍,福建采取“四保障”措施推进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机制的建立。其中,“宣传保障”是指将回收点名单在新闻媒体和政务公开网上向全社会公布,各回收点统一悬挂“回收定点单位牌匾”,并在醒目位置张贴“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告示”;“人员保障”是指对所有设点药店、医疗机构的负责人员造册管理,加强培训;“制度保障”是指各回收点建立回收登记制度,专人负责、专册登记,保管并统一销毁回收药品;“激励保障”是指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采用“以旧换新”等方式,对送交家庭过期药品的市民给予适当的鼓励。
据了解,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将设立“过期药品回收箱”,定期开展“过期药品回收”活动,对回收药品的销毁、补偿进行资金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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